为充分发挥并体现教师在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过程中的作用,切实保障人才培养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学院分别于第6周和第7周,组织院教指委就2018年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原则性指导意见及实施模板召开了两次专门的讨论会。
副董事长刘勇、副院长孟宪虎、全体院教指委成员及教务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同时还邀请了各系特聘专家以及基础课教学部相关教师参加讨论,院教指委主任谭耀炬教授主持讨论会。
讨论会重点围绕人才培养方案中“三大素养”的具体体现以及宽基础平台中必修通识课模块、新增加的限选与任选通识课模块中所开设的课程、课时、开课学期等内容进行研讨。
会上,副董事长刘勇就本、专科教学大纲同高职人才培养方案的区别、通识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等方面作指导性讲话,同时还就通识课模块课程的名称、课时与修改等提出了具体建议。
副院长孟宪虎介绍了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的总体情况及相关变化,同时重申院教指委的重要职责以及召开此次讨论会的意义。他希望与会人员都能积极发表意见及建议,切实代表教师发声,充分发挥并体现教师在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中的作用。
院教指委成员、特聘专家和基础部教师在会上反馈了各自系部的意见;教务处负责人吴超针对讨论中提出的问题,结合国家相关政策、文件及具体的教学运行规则等进行了解答,并对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记录。
在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会议集思广益,并对有争议的课程名称、课时、开课学期等8项具体内容,以国家相关政策、文件等为依据,遵循高职教育规律和有益于学生身心发展的原则,逐项进行了较充分的意见征集。
通过逐项表决,会议通过了我院2018年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原则性指导意见及实施模板。
(郭瑞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