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教高函[2011]4号
各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教职成函[2011]2号)和山西省劳动竞赛委员会、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山西省第五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晋竞发[2011]10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本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比赛顺利进行并取得预期效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比赛项目:本届技能大赛高职组设机器人、机械部件创新设计与制造、光伏发电系统安装与调试、三网融合与网络优化、芯片级检测维修与信息服务、信息安全技术应用、植物组织培养、新城疫抗体测定等8个项目,采用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各项目比赛规程。
英语口语比赛项目系往年“全国高职高专实用英语口语大赛”赛事纳入“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省赛已经结束,不再重复举行。
2.比赛地点:我厅委托山西职业技术学院等5所院校(见附件1)分别承办各项赛事。各承办院校负责牵头制定相应项目的比赛方案,具体组织实施。本届技能大赛高职组办公室设在山西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负责协调大赛期间的有关事宜。
3.比赛时间:2011年5月中上旬,各比赛项目具体开赛时间由各项目自行确定。5月16日前将比赛结果(书面材料和相应的电子版)报送本届技能大赛高职组筹备办公室。
4.预报名:请各院校填写预报名反馈表(附件2),并于3月30日前报送参赛项目承办院校、本届技能大赛高职组办公室。
5.组队及报名:各项目均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请参赛院校指定1名负责人担任领队,每个项目1个领队,具体负责参赛项目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工作,并选派指导教师(每个项目限报1名)随队作赛前指导及参赛期间学生管理工作。
各院校要做好选手选拔和参赛选手的资格审查工作,并于4月15日前将参赛报名材料(书面材料和相应的电子版)报送至参赛各项目承办院校,包括:附件3、附件4、身份证复印件、2寸彩色免冠正面近照2张(照片背面注明学校、姓名)、参赛学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参赛选手报名后不得随意更换,如确需更换,须办理相关手续。
各高职院校要高度重视技能大赛工作,开设相关专业的院校都应组队参赛。各参赛院校要认真做好人员组织、课时调整,经费支持,安全保障等各项工作,并为每位参赛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本届技能大赛高职组办公室联系人:刘会杰,联系电话:0351-7013611、7015565,电子邮箱:sxzyjn@163.com。
附件:
1、山西省第五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比赛项目承办院校名单
2、山西省第五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预报名反馈表
3、山西省第五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XXX项目参赛队报名表
4、山西省第五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XXX项目参赛选手报名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