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校园安全工作的文件要求,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学院实行来访登记管理制度。外来人员凭有效证件登记后,并经校内接待方确认后方可进入。
2.校内学生凭学生证、教职工凭证件、家属凭家属证、工勤人员凭工作证出入。
3.校门口严禁任何人摆摊设点;严禁高声喧哗叫卖等活动,如有违反校园门前三包规定,保安人员将现场处置并驱离。
4.任何人出入校园必须服从门卫室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强行出入和翻越校门,更不得寻衅滋事;若不听劝阻,将报告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运城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