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参加“青蓝工程”教师进行技教学技能考核的通知
各系(部)及全体教师:
按照学院青蓝工程实施方案,学院将于9月5日开始对所有参加“青蓝工程”的教师进行教师教学基本能力考核。为做好此项工作,特作如下安排:
1.考核内容
(1)教师提交的课程教学设计方案、授课计划、教案、电子课件和“七个一”教学案例。
(2)教师授课情况及教学效果
2.考核方式:对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由考核组采取随机抽取、随堂听课的方式进行;对于本学期未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将采取指定时间听课的方式。
3.考核成绩将计入“青蓝工程”总评价成绩,并作为本学期教师教学考核评价的主要依据。
特此通知。
中青年教师培训办公室
201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