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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设教学实验班的通知

时间:2013-11-23 来源:教务处 点击:
 

各系(部)、处(室):

为深化高职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充分满足学生提高专业能力和突出个性化的需求,学院拟在符合条件的系部开设教学实验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开设专业教学实验班的主要目的是针对高职院校学生的身心特点和岗位核心能力培养要求,选拔一部分技能特长突出、有培养潜力的学生,采取以技能培养为主的特殊培养方式,使之成为各专业学生的技能骨干、学习骨干;成为各专业技能大赛的主要力量;成为专业教师组织学生技能训练和承担企业项目的助手。

开设教学实验班的意义在于通过这种差异培养、错位上岗、梯次发展,探索适应专业培养目标要求;适应企业岗位需求,适应我院学生身心特点的新的人才培养模式;促进教学水平和质量的提升。

二、实验班的设置

1.根据各系部专业的具体情况、具体条件设置,前提条件是有实习条件,有指导教师,有需求。特别是要充分考虑系部重点专业(群)建设和能力培养要求。

2.实验班每班10-20人,选拔专业技能特长突出、技能学习积极性高、服从管理、工作态度积极的学生参加。

3.实验班的学生原则上从大二学生中选拔,大一中有特殊专长的学生也可考虑选拔。

三、教学管理及成绩考核

    1.教学实验班独立编班,除必要的必修课外,其他课程均可选修;

2.成绩考核:由负责组织和指导的教师根据学生综合能力的提升和表现,并结合学生所在专业的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给出成绩,经系部主任审批后计入原教学班成绩;毕业设计成绩和毕业实践环节成绩由指导教师根据实际情况给出。对能力较强、表现突出的学生在奖助学金评选中予以优先考虑。

四、教学安排

1.教学实验班学生在指导教师及实训中心的安排下,主要从事技能强化训练;

2.在技能强化训练的基础上,由系部组织,参与教学实训的建设工作和实训指导工作,如担任实训指导教师助理或见习实习员等;

3.在强化技能训练、提升能力的基础上,作为学院的主要力量参加山西省和国家各类技能大赛;

4.在教师的指导下,协助教师参加企业的技术研发和生产项目。

五、其他事项

1.教学实验班的组建原则上从本学期开始,各系部可根据本系情况自行确定组建时间;

2.教学实验班的学生在经过考核后,承担教学实训的助理工作时,学院可按勤工俭学标准发放适当补贴;

3.教学实验班的学生在经过考核后,协助指导教师承担企业项目研发或生产项目任务时,由指导教师跟企业协商给予学生适当补贴;

4.各系部于1115前将本部门拟开设的教学实验班建设方案报学院教务处。

特此通知

 

运城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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