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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10级大专生图像采集的通知

时间:2012-05-10 来源:学生处 点击:

各系:
    根据教育部有关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要求和新华社“全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会议”精神,毕业生的像片及身份证号码等内容须统一采集并上网,学生像片由新华社山西分社来学校统一拍摄,提供二寸相片4张、一寸相片8张和图像光盘一张用于毕业证书等制作,学生需交拍摄成本费。
    拍摄的照片主要供我院毕业生电子注册上网备案,贴毕业生登记表、毕业证。
    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与新华社高校图像采集中心取得联系后,我院2013届毕业生的电子图像采集工作,定于2012年5月24日下午和25日组织拍摄,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当天各专业毕业生照相的时间、地点及次序必须严格依照学生处老师的安排。
    2.请各系安排相关人员通知学生,组织学生按规定的时间提前10分钟到达照相地点,按班级和学号的次序组织。
    3.拍摄背景为浅蓝色,建议学生照相时不要穿着黄色、绿色、蓝色和接近肉色的颜色的上衣,也不要穿反光的上衣,并不要戴眼镜、帽子和耳环之类的饰物等物品。(白色上衣为标准上衣)。
    4.等候拍摄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要大声讲话和吵闹,保持良好的秩序,以保证按时完成拍摄任务。
    5.学生须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参加拍摄,过时不候。凡因未准时参加拍摄而影响其本人毕业电子注册,延误毕业证书的制作、发放等工作,责任自负。
    6.请参加拍摄的学生于拍摄日算起,40天后登陆“中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校对。若相片及相片信息有误,请及时向学生处勘误登记和相关证明。
特别注意:照相时不要站错位置,一旦有错误相片与其下面的信息人不对应。

学  生 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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