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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时间:2011-04-15 来源:运城职业技术学院 点击:
各党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为隆重纪念建党90周年,动员全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积极投身学院的“二五”建设,加快建设“中西部一流、全国知名”的高职院校的步伐,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教职工党员在“五带头”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刻苦钻研,严谨笃学,不断提高教学科研、管理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是带头争创佳绩。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院、热爱学生,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三是带头服务师生。宗旨意识强,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主动帮助师生解决思想、学习、工作上的实际困难,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服务、
      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院校纪校规,组织纪律观念强,积极主动维护校园稳定。
      五是带头弘扬正气。自觉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树立良好师德,恪守学术道德,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正义感强,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作斗争。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坚持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特别是关于党的建设理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模范执行党的决定;热爱党务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勇于探索新新形势下学院党务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爱岗敬业,奋发有为,为推进学院党建科学化做出贡献;党性观念强,廉洁奉公,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开展党员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二、评选范围
      1、学院评选优秀党员的比例是全体正式党员的16%,评选范围是我院在编教职工中的正式党员。党员人数较少的支部给1名名额。
2、学院评选优秀党务工作者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进行评定,评选范围是各党支部委员和专职党务工作者。
      三、推荐办法与要求
      1、本次评选表彰优秀党员活动采取等额推荐、党委办公室审核、学院党委审定的方式;优秀党务工作者是党支部推荐、党委办公室审核、学院党委根据实际情况审定人选。各党支部是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推荐单位,负责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审查把关和材料上报等工作。
      2、4月份,各党支部自下而上地做好推荐工作,推荐名额见附件1。本次推荐要结合民主评议党员一起进行,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同时注重听取督察专员的意见,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标准、事迹突出。推荐优秀党员应向教学管理一线和系部倾斜,所推荐的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不能交叉。
      3、4月30日前,各党支部完成本单位推荐对象的推荐、公示等工作,召开支委会确定推荐对象,认真填写登记表(附件2)并报党委办公室。
      4、5月上旬,学院党委审定推荐名单,通过后对拟表彰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5月中下旬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
      评选表彰是今年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党支部要把评选表彰活动与推进本单位工作、加强支部建设结合起来,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使评选先进的过程成为以创先争优为动力推动学院中心工作的过程,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风气,激励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以饱满的政治热情、高昂的进取精神和一流的工作业绩,为学院事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各党支部优秀党员推荐名额.doc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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