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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1年度公开承诺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04-09 来源:运城职业技术学院 点击:

联发〔2011〕2号
关于做好2011年度公开承诺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各部(委),各系(部、中心)、直属科(中心)、机关各处室:
      根据中共运城市直工委市直党工字【2011】6号文件要求,为确保以公开承诺为重要抓手的学院党建工作机制顺利实施,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经学院党政联系会议研究,现将2011年度公开承诺流程予以规范,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公开承诺主体
      公开承诺的主体为学院各级党组织、各级行政班子和党员。
      二、公开承诺的内容
      公开承诺内容要结合学院中心工作,围绕政治承诺、作风承诺和目标任务承诺三个方面进行,承诺一定要量化、细化,有具体标准,使承诺看得见、抓得住,以便于落实和督查考核。
      三、公开承诺的步骤
      行政班子和党组织公开承诺要遵循以下步骤:一是单位一把手、党组织书记提出承诺内容。二是召集全体党员、群众共同讨论,健全完善。三是单位班子、支部会议讨论定诺。四是按照文件要求予以上报,审核确定。五是将承诺内容按要求进行公示。六是认真践诺并接受上级督察、考核。
      四、公开承诺的审核
      各级行政班子的承诺和党支部的承诺分别于4月20日前报学院综合办公室和党委办公室审核后备案;党员的公开承诺报党支部审核后备案。各级党组织、各级行政班子和党员的公开承诺必须经过审核方可对外公示和实施。
      五、公开承诺的公示
      1、公开承诺审核通过后,要采取一定方式向广大师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2、学院党政班子的承诺由党委办公室统一在学院党建网、公告栏上进行公示。
      3、各党支部、党员、系(部、中心)、直属科(中心)班子的承诺由本单位通过党政会议宣布、公告栏张贴等方式进行。
      六、公开承诺的点评
      1、点评通过会议点评、个别谈话点评等方式进行。点评可与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群众评议、年度任务目标考核、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结合进行。
      2、点评于6月、12月各进行一次,12月份由各党支部结合实际自行组织,综合办公室和党委办公室将对点评情况进行抽查。年底,学院党政结合年度考核对各党支部和行政的公开承诺情况进行点评。
      七、公开承诺的有关要求
      根据市直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党支部、党员、系(部、中心)、直属科(中心)班子的承诺必须在4月25日前完成,4月底5月初,综合办公室和党委办公室将对各单位承诺情况进行抽查。

 


                                         中共运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运城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一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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